劳动工资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教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工资的调整、审核与报批;
2.负责教职工工龄的认定以及提前退休手续的审核、报批;
3.负责技术工人等级考核、考试的审核与推荐,劳动用工的管理及合同的签证;
4.负责教职工探亲假审核与批准;
5.负责教职工福利费的管理与使用;
6.负责教职工各类津贴的审核与发放;
7.负责劳动、工资的季度、年度各类报表;
8.负责劳动、工资方面的咨询解释。
主管处领导:陈世体(副处长,正处级)
科长:王建卿
其它科室: 人事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人才交流中心、校考核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