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资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教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工资的调整、审核与报批;

2.负责教职工工龄的认定以及提前退休手续的审核、报批;

3.负责技术工人等级考核、考试的审核与推荐,劳动用工的管理及合同的签证;

4.负责教职工探亲假审核与批准;

5.负责教职工福利费的管理与使用;

6.负责教职工各类津贴的审核与发放;

7.负责劳动、工资的季度、年度各类报表;

8.负责劳动、工资方面的咨询解释。


主管处领导:陈世体(副处长,正处级)

科长:王建卿

其它科室: 人事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人才交流中心校考核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