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交流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待聘、拒聘、解聘人员的接管、管理、培训和交流安置工作;
2.负责编外人员及其他富余人员或有交流意向人员的服务、管理等工作;
3.负责公派出国和出国探亲逾期未归人员及自费出国人员的管理;
4.负责停薪留职人员的管理;
5.收集、发布有关人才交流、开发等信息,并提供咨询服务;
6.根据教职工本人或单位的申请,人才交流中心可为其做人事代理;
7.根据事业的发展,积极创造条件,开辟新的劳动就业渠道,做好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
8.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人才交流工作。
主管处领导:陈世体(副处长,正处级)
主任:宗哲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