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业大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简介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科的前身为原内蒙古林学院沙漠治理专业和水土保持专业。1960年8月,我国第一个沙漠治理专业在内蒙古林学院成立。1980年11月,成立沙漠治理系。1983年设立水土保持专业。1983年11月,成立沙漠治理研究所,与沙漠治理系合署办公。1985年,自治区教育厅与林业部人事教育司签订联合办学协议,对沙漠治理专业实行联合办学,面向“三北”地区招生,“八五”、“九五”期间,继续与林业部合办沙漠治理专业。1998 年,在全国本科专业目录调整中,沙漠治理专业和水土保持专业合并为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
1984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5年沙漠治理学科晋升为自治区级重点学科(专业)。1987年8月,获得水土保持(治沙)硕士学位授予权。2001年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科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被授予内蒙古自治区首批“品牌专业”,2006年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科晋升为国家林业局重点学科,2007年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科再次晋升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005年《治沙原理与技术》课程被授予内蒙古自治区首批“精品课程”, 2007年该课程又成为国家级精品课程。
以沙漠治理学科为依托,1995年建立林业部重点开放性实验室——沙地生物资源保护和培育实验室,2003年建立内蒙古自治区沙地(沙漠)生态系统与生态工程重点实验室。1997年在巴盟磴口县建立了内蒙古农业大学乌兰布和沙漠教学实习基地(教师科研和博士及硕士研究生教学科研基地)。2006年在中国林科院沙漠林业实验中心建立了本科教学实习基地。
本学科主办的《干旱区资源与环境》(双月刊),2000年列入全国中文核心期刊。2004年被评为全国500种精品核心期刊之一,在地理类中文核心期刊中列第11位,其影响因子在内蒙古自治区学术刊物中名列首位。
本专业具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乙级资质,2位教师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甲级上岗证,3位教师具有水利厅颁发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乙级上岗证。 经过四十多年的建设和发展,该学科现已形成了涵盖普通本科、后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的“一条龙”综合教学体系和以沙漠治理研究所为依托的科学研究、科技服务体系,实现了“教学、科研、社会服务” 的一体化,初步构建成以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为龙头,土地资源管理、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为依托的学科群,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地区特点和学科优势。
培养目标:具备生物学、生态学、地学、林学、环境科学与水土工程等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能在国土资源、水利、农业、林业、环境保护等部门从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的规划、设计、施工及生态环境建设与管理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招生方向: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沙漠治理)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水土保持)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农学学士
主要课程:植物学、植物分类学、生态学、土壤学、测量学、地质学、地貌学、自然地理学、风沙物理学、沙漠学、治沙原理与技术、水文与水资源学、土壤侵蚀原理、水土保持工程学、干旱区造林学、生态建设规划、工程制图、地理信息系统、荒漠化监测、生态经济学。
知识能力:
1. 具备扎实的数学、物理、化学等基本理论知识;
2. 掌握生物学、生态学、地学、林学、环境科学与水土工程等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3. 掌握水土保持、防沙治沙的规划设计方法和监测、评价技术;
4. 具备应用生物与工程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与荒漠化的基本技能以及生态环境建设与管理的基本技能;
5. 熟悉我国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6. 了解国内外水土保持与荒漠化监测及防治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有关国际公约;
7.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8. 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与决策、组织与管理、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具有独立获取知识、信息处理和研究创新的基本能力。
就业方向:国土资源、农业、林业、水利、环境保护等行政、教育、科研、企业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