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筹)安排,请生态环境学院全体研究生于2008年8月23、24两日进行研究生开学注册报到工作,现将做好在校研究生注册工作的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必须由本人持研究生证和交费收据到生态环境学院三楼教学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或代他人办理)。
二、需交培养费和住宿费的研究生,应在注册前交齐培养费和住宿费,否则不予注册,但必须在规定日期内办理报到手续。
三、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注册的,或请假期满逾期不到校的,按《内蒙古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处理。
四、研究生通过学期注册后方具有内蒙古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未注册的研究生,不具有学籍,不能选修课程及获得学分,没有被选拔、推荐提前攻读博士的资格,不能参加学校各类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不能享有在校研究生的相关权利。
五、有特殊原因不能注册的,应当事先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经获得批准后方为有效。
1、因在外做实验、写论文等特殊原因不能返校的,要事先向学院书面请假(即有学院分管领导、导师、教学秘书签署意见的缓注册请假条),批准后方为有效。
2、对于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请研究生持《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到学院(所)登记,在贷款到达学校后交纳培养费等费用,进行补注册。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生态环境学院
200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