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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农业大学多媒体教室教师使用须知  
 1、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应于本学期末前,向教务处教室管理科提出教学计划安排,列人下学期统一排课中。

 2、短期或临时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必须必须由任课教师本人提前一周直接与信息与网络中心联系,根据教室空闲情况予以安排上课时间。

 3、在多媒体教室上课时,任课教师必须从始至终在课堂教学,对教学中的疑点、难点向学生进行讲解和说明。

 4、多媒体教室排课实行"三优先原则":多媒体利用率高者优先;上课时间长者优先;授课学生人数多者优先。

 5、多媒体教室课程安排一经确定一般不再更改,特殊情况需经授课教师、教务处教室管理科、信息与网络中心共同协商方可调整。

 6、在多媒体教室上课时,发现所讲内容与所提授课计划不相符时,信息与网络中心可以停止其上课,责任由授课教师承担。并视情节严重给予停课、缓排等惩处。

 7、多媒体教室上课执行学校常规课程作息时间表。

 8、初次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或媒体形式复杂的课程,必须提前到教室与信息与网络中心教师共同备课,既熟悉设备使用,又了解设置环境、安装系统、模拟上课。

 9、授课教师有权利要求设备运转和教室环境正常有序,有权利检查信息与网络中心教师承诺的服务内容,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汇报,评价信息与网络中心的服务质量。

 10、授课教师有义务维护多媒体教室的设备正常运转,教育并管理好学生,爱护多媒体教室的设备和环境,配合信息与网络中心教师进行多媒体教学的监测、调查、分析、探讨。

 11、授课教师有责任置身多媒体教学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各种规模的网络教学资源共享,并参与建设好网络教学课程资源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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